特大利好|三部委发文明确6.30前并网的分布式项目仍有补贴
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
发改能源〔2018〕145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能源局、物价局,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、地方电力企业:
5月3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18〕823号)。为进一步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,现就实施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今年5月31日(含)之前已备案、开工建设,且在今年6月30日(含)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,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。
二、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(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)、且在今年6月30日(含)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,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,属竞争配置的项目,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。
三、请各省级能源、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政策宣介落实工作。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并网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财 政 部
国 家 能 源 局
2018年10月9日
数据、新闻库:
一锤定音|集中式、分布式历次调价|历年装机、指标发放!历年两会工报告|历年能源局指导意见|高层动态|部委动态|公司动态|权威声音|全球市场|行业动态|传媒之声|七批财政补贴|官方政策汇总|光伏扶贫|电力、光伏数据|市场动态|监管动态|中央报告|重要法规、规划|中央一号文件|工信部法规|电改、分布式市场化|
领跑者项目:
各地光伏政策 :
北京|上海|天津|重庆|河北|山东|广东|江苏|宁夏|浙江|江西|辽宁|西藏|河南|广西|甘肃|陕西|贵州|黑龙江|青海|四川|深圳|山西|湖北|湖南|海南|